专利合作条约(PCT)国际专利
专利合作条约(或PCT-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于1970年在华盛顿缔结,允许提交一项“国际”专利申请,就能指定目前已加入该条约的150多个 成员国,基本涵盖全球所有主要工业化国家。
专利合作条约(PCT)国际专利申请的主要优势在于,它允许从申请之日(或 优先权 日,如有)起,推迟长达30个月的时间来决定在哪些国家/地区扩展您的专利申请。
事实上,在专利合作条约(PCT)国际专利程序结束时,不会授予任何专利,申请人需在希望获得专利的每个国家/地区办理专利程序。
在国际申请的审查阶段,将出具初步检索和审查报告(书面意见)。然后,在支付一定费用后,可以进行实质审查阶段(第二章),在与审查员进行的质辩中,就书面意见中的任何异议做出回应。在审查程序结束时,会出具一份国际初步审查报告,但该报告对将继续进行专利申请程序的国家/地区均无约束力。
专利合作条约(PCT)国际专利申请,在每个指定国,相当于向该国的国家专利局提交的国家申请。
专利保护自专利合作条约(PCT)国际专利申请公布之日起生效。然而,要在各指定国采取法律行动,仅凭国际申请通常是不够的,还必须在进入该国国家阶段后获得申请的授权,并满足该国国家法律规定的审查要求。在发生侵权的情况下,提交国际申请的所有人甚至可以决定在30个月到期之前提前进入有关国家的国家阶段,以便首先在该国获得专利授权,从而能够对侵权人采取行动。
在意大利,与其他国家不同,存在一个例外情况,只要权利要求已被翻译成意大利语并已提交给意大利专利商标局(UIBM),也可以根据国际申请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