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主题仅限于具有物理形态的产品(如仪器、工具或一般用途物品、机器、设备等),只要该产品能够赋予特定应用或使用的有效性或便利性。由特定构型、排列、配置或部件组合构成的新模型(参见工业产权法第82条)属于可保护的范围。

获得保护的要求与工业发明专利的要求相同,但与工业发明专利不同的是,实用新型专利对创造性活动要求的评估较为宽松,只要该发明的主题与现有技术中已知的主题相比,具有一定的实用性、有效性或使用便利性即可。

专利程序

专利程序从提交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开始,该申请必须在意大利专利商标局(UIBM)或商会,或通过电子方式进行。

专利申请自提交之日起前十八个月内保密(如果在提交时提出要求,此期限可缩短至九十天)。在期满后,意大利专利商标局将公开专利申请文件,供公众查阅,从而赋予所有人相应的垄断权效力。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不进行实质性审查,而只进行形式要求审查(例如是否已缴纳申请费、已指定所有人和发明人),并以有效推定准予授权。

期限

实用新型专利自申请之日起最长期限为十年。

费用

实用新型专利只需缴纳一次维护费,于申请之日起第五年期满时缴纳。

如果专利所有人未缴纳该维护费,专利在申请之日起第五年结束时失效,专利主题可被自由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