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转让
精神权利 是不可让与的,因此发明人不能将其转让给第三方。
财产权 可由专利所有人转让给第三方,因此,第三方可以独占或非独占地利用该专利发明。
具体而言,专利可以通过转让协议进行转让,即所有人将专利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获得独占利用该发明的权利,成为新的专利所有人。
此外,专利使用权也可以通过许可协议转让,据此,专利所有人(许可人)虽然仍然是专利的所有人,但授予第三方(被许可人)对该发明进行经济利用的权利(例如,生产和销售发明所涉及的产品),通常需要支付特许权使用费。
具体而言,许可可以是“独占的”,即只有一个实体可以利用专利,也可以是“非独占的”,即所有人可以允许多个第三方利用该发明。被许可人对所有人许可的专利的利用,通常是通过被许可人支付特许权使用费来实现的。具体而言,独占许可可以是开放的,也可以是封闭的,同时也规定所有人可以或不可以直接利用该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