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模型

欧盟设计或模型在欧盟28个成员国有效: 奥地利、比利时、保加利亚、塞浦路斯、克罗地亚、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爱尔兰、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波兰、葡萄牙、英国、捷克共和国、罗马尼亚、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和匈牙利。

此外,欧盟设计或模型具有统一性,即在欧盟全境产生同等效力。具体而言,在任一欧盟成员国办理的注册、转让、放弃、无效宣告及禁止使用仿制欧盟外设计或模型的产品的行为,均对其他所有欧盟成员国具有约束力。

在欧盟,可以通过提交欧盟设计与模型申请来保护产品的整体或部分外观,前提是其满足注册性要求,即具有新颖性和独特性特征。

通过一份申请可同时申请注册多项设计与模型(即多重注册),只要它们基本上是同质的,或者属于洛迦诺国际设计与模型分类的同一类别。

多重申请除需缴纳注册费和公布费外,还需为第一项之外的每项设计或模型缴纳相应的附加费。

注册要求

设计与模型在具备新颖性且具有独特性特征时,方可注册。

具体而言,如果在提交注册申请之日之前没有相同的设计与模型被公开,则该设计与模型具备新颖性。

此外,如果一项设计或模型能够给知情的使用者留下一种与已经公开的其他设计与模型不同的整体印象,则该设计具有独特性特征。

以下情况不影响新颖性:

  • 作者进行的设计披露,如果该披露发生在披露之日起12个月内;
  • 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员在欧盟范围内的正常业务过程中无法合理获知的披露。

什么是不能注册的

以下内容不能作为欧盟设计与模型注册:

  • 产品外观特征仅由产品本身的技术功能决定;
  • 产品外观特征在产品正常使用过程中不可见;
  • 备件,即那些为了将包含或应用该设计与模型的产品能够与另一产品组装或连接,而必须在形状和尺寸上被精确复制的产品外观特征;
  • 使用将构成侵犯商标或受版权保护的知识产权的设计或模型。

谁可以在欧盟注册设计或模型?

注册权属于设计或模型的作者或其权利继承人。如果欧盟设计或模型是多位作者共同创作的,则注册权归每位作者共同所有。

任何自然人和法人均可申请注册欧盟设计或模型。

设计或模型的注册程序

欧盟设计或模型的注册申请应提交至位于西班牙阿利坎特的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局(UAMI)或各欧盟成员国的中央工业产权局,如意大利专利商标局(UIBM)。

欧盟设计或模型的注册可以下列任何一种语言进行: 法语、英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和德语。

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局(UAMI)将对申请是否符合形式和注册性要求进行审查,但不进行实质性审查。

注册后,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局(UAMI)将在欧盟设计与模型公报上公布该欧盟设计或模型。此外,公布后,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局(UAMI)将向所有人颁发欧盟设计或模型注册证书。

欧盟设计或模型的注册期限最长可续期25年,需在每五年期满时缴纳维护费。

优先权

在首次于巴黎公约成员国提交设计或模型申请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可主张该项在先申请的优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