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权与扩展
任何人在意大利或在已批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173个国家中的任何其他联盟成员国提交专利申请,均享有自申请之日起一年内将该申请扩展至其他联盟国的优先权。
这种优先权的作用是,对扩展申请的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审查,将不以扩展日期为基准,而是以要求优先权的申请的申请日期为基准。
换句话说,提交专利申请的所有人有权在其首次申请提交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国外专利申请将其发明的专利保护扩展到国外,而在此期间进行的任何披露都不会影响扩展专利申请的新颖性。
在一年内提交的扩展专利申请,通过在相关国家提交并要求首次专利申请的优先权,应被视为与原始申请在同一天提交的一样,因此,在首次申请提交后不久发生的专利产品或工艺的任何披露(如销售、在展会上展示、广告活动等)都不会影响后续申请的有效性。
例如,提交 意大利专利 申请的所有人可通过提交 欧洲专利 申请,或提交 专利合作条约(PCT)国际专利申请,或在其目标国家提交一项或多项国外专利申请,有效扩展其发明的专利保护范围,即使在意大利专利申请后立即公开了发明,仍可援引意大利申请的优先权。
此外,在意大利提交专利申请的人还享有所谓的“国内”优先权,权利允许其在自首次申请提交日起一年内,再次在意大利提交一份援引首次申请内容的新专利申请。
优先权只能适用于首次描述发明主题的申请。因此,如果一项申请的内容已经主张先前申请的优先权,则不能再要求该内容的优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