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服务

在受理新商标申请时,意大利专利商标局、欧盟知识产权局等机构不会进行任何在先商标检索,因此也不会向新申请商标的所有人发出驳回通知,这导致即便某国已存在用于相同/类似产品服务的相同/近似商标,冲突商标仍可能获准注册。

因此,商标所有人必须主动对可能侵害其在先权利的相同/近似商标(用于相同/相似产品)提出 异议以阻止其注册。在提出正式异议之前,可以考虑提前发送一封警告函,要求撤销该商标或对其进行限制。

我们事务所提供的监控服务,可以让为其商标开通了这项服务的所有人及时获知可能干扰其商标的在后商标的申请,从而通过行政异议程序及时干预。

通过提出行政异议进行及时干预,能够以较低成本在短期内阻止他人商标注册。如果没有此类监控服务,当发现第三方已注册的冲突商标时,唯一的解决途径是提起无效宣告诉讼,其成本必然更高昂。

监控服务提供定期监控报告,并附载我方对商标混淆风险的初步评估,以便客户(即在先商标的所有人)能够及时对所报告商标提出注册异议。